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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类人员禁止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

发布于:2021年12月28日

七类人员禁止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


就公安部新制修订的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12月27日向记者介绍了这3个部门规章在规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、严格“两客一危”等重点车辆登记管理等方面调整优化的情况。


刘宇鹏表示,大中型客货车及驾驶人,是事关经济发展、民生保障的重要力量,大中型客货车的交通安全,也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。此次制修订部门规章,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,更加突出重点管理,突出隐患治理,进一步严格“两客一危”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,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
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管理方面,主要调整优化3项:


一是准入条件更严格。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,新增将有毒驾、再次酒驾、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纳入禁止申领范围,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风险。


二是考试项目更优化。将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由16个整合优化为14个,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里程统一为10公里,简化考试程序,提高考试效率。


三是满分学习考试更严格。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,提高学习考试针对性,延长学习时间,增加考试难度,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。


在“两客一危”等重点车辆登记管理方面,主要调整优化3项:


一是严格“两客一危”车辆管理。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》,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、公路客运、旅游客运车辆的,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,加强部门协同,严格规范管理。


二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。明确规定以个人名义不得申请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,从源头遏制重点隐患车辆非法营运等问题。


三是严格嫌疑车辆调查处置。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、拼装、改装、被盗抢骗等嫌疑的,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,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。